导语:胃癌曾经是中国发病率及死亡率均位居第一位的恶性肿瘤,但在较长时期内国人曾普遍对这一严重危害健康的疾病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1958年中国曾确定食管癌、宫颈癌等六大常见恶性肿瘤为防治工作重点,胃癌当时并未包括在内。
- 1969年11月,根据周恩来总理“加强肿瘤防治研究工作”的指示精神,卫生部成立了全国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简称“全国肿瘤防办”),并于1975~1978年期间进行了为期三年的全国人口死亡回顾调查,明确了十余种我国常见恶性肿瘤,其中胃癌的年死亡率居各种癌症的首位。
- 1977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肿瘤防治工作会议上,全国肿瘤防办决定成立全国性的肿瘤专业协作组,开展我国常见恶性肿瘤防治研究工作,全国胃癌协作组等13个肿瘤专业协作组由此应运而生。会议决定由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作为组长单位,徐光炜医师任组长,牵头负责全国胃癌防治协作研究工作。
- 1978年4月,在北京召开全国胃癌协作组第一次会议(即首届全国胃癌学术会议),各省市到会代表200余人。全国胃癌协作组也在本次会议上正式成立。徐光炜任组长,另推选沈阳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张文范、天津市肿瘤医院张天泽、浙江省肿瘤医院李挺宜、铁路总医院沈明、北京军区总院周兰等为副组长;并按不同专业成立了流行病、X线诊断、内窥镜、外科、内科、放疗、中医等各专业协作小组,确定了各组负责人。 本届会议上对解放后由曾宪九、汪忠镐、顾恺时、傅培彬、冯友贤、孟宪民、郑生麟、韩积义、钱礼等老一辈专家所开拓的我国胃癌防治事业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并在此基础上对全国胃癌协作组未来的工作做出了重要的展望与规划,确定了以协作研究为基础开展我国胃癌防治研究工作。
- 1982年2月,卫生部取消全国肿瘤防办,全国13个肿瘤专业协作组面临无从归属和工作停顿之虞。
- 1984年4月,为了更好地延续各肿瘤专业协作组此前的协作研究工作,进一步团结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中国肿瘤防治事业的发展,在十余位我国肿瘤界前辈的共同倡议下,成立了中国抗癌协会。
- 1985年4月,中国抗癌协会在天津召开一届二次理事会,同意在原全国肿瘤防办管理的13个专题协作组的基础上,成立中国抗癌协会相应的专题研究委员会;自此,全国胃癌协作组与其他肿瘤协作组一同归属为中国抗癌协会领导下的二级专业学术组织,命名为“中国抗癌协会胃癌研究委员会”。
- 1985年10月,根据中国科协对全国学会组织命名的统一规则和要求“中国抗癌协会胃癌研究委员会”更名为“中国抗癌协会胃癌专业委员会”。
(注:以上文字根据徐光炜教授回忆文章及相关文献资料整理摘录。)
参考资料:
1.全国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历史背景概要,中国肿瘤,2009 年第18 卷第4 期
2.《抗癌记录——中国抗癌协会发展史(1984-2017)》,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2017年7月出版)